拿到錢才肯放過他!小三直闖人夫職場嗆討50萬分手費
拿到錢才肯放過他!小三直闖人夫職場嗆討50萬分手費 !(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葉姓女子偷吃人夫,事後人夫想回歸家庭,她卻不肯放人,甚至跑到人夫上班處討50萬分手費才肯罷休,人夫知道此事已鬧大,太座遲早知情,遂坦承姦情,人妻憤而向小三求償百萬,新竹地院判賠38萬元。
結婚5年的陳女說,婚後生活幸福美滿並育有一子。去年7至12月間葉女數度與先生張男在車上發生親密關係(親吻、擁抱及愛撫等等)及在「薇閣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她一度遭蒙在鼓裡,嗣後因葉女向先生索討分手補償金50萬元不成,而至先生任職公司鬧場,甚至請人去電訓斥先生,先生擔心她遲早知悉此事,才主動於3月坦承上情。
沒想到葉女竟於隔日即直接侵門踏戶,向陳女表明與張男間確有姦情,當下雖辯稱並不知張男為已婚之人,惟二人間對話錄音可知,葉女多次向張男表示自己是個安靜、知進退且稱職的小三,顯然早已知悉張男為有配偶之人。為此陳女憤而向葉女求償100萬元。
葉女辯稱,張男一開始並未坦承已婚,她直到去年9月始知悉。然而法官認為,縱使葉女辯稱一開始曾受張男詐騙、不知其為已婚之人為真,然事後已經知情,卻持續與張男交往並發生親密關係至去年12月底,自不能以此合理化與人夫間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之藉口。其侵害陳女配偶權情節重大,最後判賠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