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特權? 小轎車貼中市議會停車證 停安親班門口妨害出入逾一週
警方指出這輛車登記於公司名下,車主無法聯繫,已經開出最高1200元罰鍰的罰單。(民眾提供)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河北路二段一處民宅大門,停放一輛白色日本小轎車,車上擋風玻璃放著台中市議會停車證,車主可能出國,已經停放長達一週之久,屋主氣得報警,警方發現這輛車登記於公司名下(俗稱公司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開出罰單,可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警開出罰單 最高可處1200元
因這輛車有中市議會核發的停車證,屋主也質疑車主耍特權,無視民宅市民出入,任意把車停在民宅大門旁,阻礙居民通行,也妨害行人通行安全。
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指出,警方是在本月10日下午接獲報案,警員到場確認該車車籍資料為公司車,連繫電話無人接聽,並訪查周邊住戶表示,該車主(實際身分待查)可能已經出國,這輛車停放位置,雖不是在劃設紅黃線區域,但部分車身在機慢車道上,已明顯妨礙機慢車行駛,員警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開出罰單。
這輛車停在安親班大門旁已有一週之久,讓屋主相當不滿。(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