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警交通執法 機車超速45公里扣牌至少罰1萬2 、轎車違停闖紅燈罰2400元起跳
桃園市警察局從今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實施為期兩個月的防制交通事故加強執法專案。(桃園巿交通大隊提供)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警察局執行防制交通事故加強執法專案,警方在中壢區新生路三段查獲一輛普通重機在限速50公里路段以95公里飆速,另網友PO文檢舉一輛轎車在內壢信義路違停行人穿越道,與騎士對嗆後闖紅燈,警方今(9)日表示,騎士超速45公里機車吊扣牌照半年、開罰1萬2000至3萬6000元,另轎車違停行人道及闖紅燈,將開罰至少2400元。
桃園市警察局從今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實施為期兩個月的防制交通事故加強執法專案,針對酒後駕車、闖紅燈、超速、路口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5大違規行為集中取締執法,提升行人通行安全;經統計,今年專案期間,合計取締5項違規3萬9032件,較去年同期取締3萬5647件,增加3385件,增加9.5%;同期比較死亡交通事故降低28.6%,受傷交通事故降低11%,顯見防制交通事故執法專案,已發揮成效。
中壢警分局長唐嘉仁表示,上月24日這輛普通重機,在中壢區新生路三段在速限50公里路段,以時速95公里飆速,超速45公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40公里以上,將吊扣牌照半年,並重處1萬2000至3萬6000元罰款,得不償失。
另外,內壢信義路段昨日發生一輛轎車違停行人穿越道糾紛,機車騎士發現轎車違停,提醒轎車車主擋路,不料車主惱羞成怒,嗆聲騎士「有種跟我走」,騎士反嗆「是不是要打我,我好怕」,隨後轎車闖紅燈離開,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單告發,違停行人穿越道處600至1200元罰款、闖紅燈將處1800至5400元罰款。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有鑒於無照駕駛易衍生交通事故,警方於取締各類交通違規時,均會落實查察駕駛人「駕籍」狀況,呼籲民眾配合切勿「無照駕駛」,養成遵守路權習慣。
桃園市警察局從今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實施為期兩個月的防制交通事故加強執法專案。(桃園巿交通大隊提供)
桃園市警察局從今年10月16日至12月15日,實施為期兩個月的防制交通事故加強執法專案。(桃園巿交通大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