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自殺病患 消防員竟遭反咬一口成傷
搶救自殺病患,竹縣消防員竟遭反咬一口成傷。(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消防局暗夜出動自殺救護,搶救闖越道路的周男,不料消防員竟遭反咬一口成傷,新竹地院痛批周男於審理時非但不與受傷消防員和解,還潛逃遭通緝兩次,最後依傷害罪判刑4月。
法官調查,前年4月8日晚間10點多,27歲周男在新竹縣竹東鎮試圖闖越道路自殺,新竹縣消防局二重分隊獲報,派遣消防員簡男等人到場救護時,周男明知簡男穿著消防服,為消防局消防員,且在執行救護公務,竟抗拒救護,並以口咬簡男右上臂,致右上臂受有撕裂傷。事後周男否認犯罪,辯稱被壓在地上,他是被傷害的。
法官審酌周男未能尊重依法執行職務消防員,竟抗拒救護並咬傷消防員上臂,公然挑戰公權力、藐視國家法秩序之規範,且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威信、尊嚴造成相當程度負面影響,顯然欠缺法治意識,所為應予譴責。
儘管周男表示有和解意願,然迄今未能與消防員達成和解以賠償損害,且其患有精神疾病,身心狀況及衝動控制能力與一般人不同視,全案審理中迭經2次通緝,徒耗司法資源,犯罪後態度不佳,最後依傷害罪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