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收管線索賄158萬 中油監造員二審仍判6年2月
中油吳姓監造員督導工程標案,涉嫌索賄上百萬元,被高雄高分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9年前高雄發生嚴重氣爆造成32人死亡、321人受傷,中油公司重查該區域管線,吳姓監造員被控收賄158萬驗收「放水」,被地院依貪瀆罪判6年2月,他不服上訴,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判決書指出,2019年間,中油公司辦理「前鎮所長途管線防蝕包覆零星修繕工作」標案,吳男擔任採購案第2期至第4期和第6期監造與驗收人員,並提議協助得標廠商製作結算驗收文件,及要求索取相關費用,蔡姓廠商為免日後被刁難,涉嫌支付7萬元打點。
中油另辦理「前鎮儲運所2000KL含以上之高壓槽開放檢查除鏽油漆工作」及「前鎮儲運所土木防蝕貼襯工作」標案時,由孫姓廠商得標後,吳男用同手法索賄76萬元賄款。
後來,中油公司辦理「前鎮儲運所青年一路地下管線開挖配管工作」標案,吳男除向廠商要錢外,工程開挖後,廠商發覺管線已改管完成,僅需移除箱涵內舊管,把開挖部分回復原狀即可完工,但吳男竟向鄭姓廠商提議浮報工程款項,從中獲取56萬元的賄款。
高雄地院指出,部分標案是因高雄氣爆事件發生後,中油為重新檢視地下管線而開辦,吳男若未能嚴格把關,嚴重危害市民財產、生命安全,並審酌他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判處有期徒刑6年2月。
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調查,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判決上訴駁回,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