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音公所約約僱人員侵占郵票賣集郵社 8年獲利131萬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許姓約聘僱人員涉嫌侵占業務上保管的郵票賣給集郵社獲利131萬餘元,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觀音區公所許姓約僱人員,負責國民年金與機場回饋金等業務,涉嫌於2013年12月起至2021年8月間侵占業務上保管的郵票,以8.5折至9折價格賣給不知情集郵社,不法獲利逾131萬元,東窗事發經廉政署調查後送辦,桃園地檢署偵辦時,許男坦承犯行並歸還侵占款項,檢察官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偵結將他起訴,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期。
檢方調查,許男為桃園市觀音區公所社會課約僱人員,負責國民年金及機場回饋金等業務,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許男因公務需郵寄國民年金、機場回饋金噪音補助居民醫療保健費、物資發放等相關公支宣導、通知單及民眾回郵信封,卻涉嫌於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21年8月4日間,透過請款購買郵票,將部分所保管郵票侵占入己,並以郵票面額8.5折至9折價格,賣給不知情的集郵社負責人29次,不法所得達131萬7399元。
案經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許男向檢察官坦承犯行,並繳回不法所得,檢方認為許男所為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今偵結起訴,並以許男犯後態度尚稱良好,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