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誣指候選人發走路工 前國民黨市議員王齡嬌無罪
前國民黨市議員王齡嬌涉嫌誣告對手賄選案,高雄高分院上午仍然判決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年底高雄市議員選舉期間,候選人王齡嬌被控誣指對手賄選,被依誣告罪起訴,後經地院認定罪證不足,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仍判決無罪。
2022年11月20日晚間,王姓女志工在王齡嬌競選總部,稱她受鄰長邀請,參加候選人江瑞鴻舉辦的造勢晚會,回程時在遊覽車上收到某里長交付500元走路工,隨後並由王齡嬌陪同,向檢調單位檢舉。
辦案人員查扣遊覽車上畫面勘驗,卻沒看到王女身影,也未發現有人在車上發放紅包或禮物,同時查出王女指控的時間,當時她人正在王齡嬌競選總部,於是依誣告罪將王姓2女提起公訴。
橋頭地院院開庭,由於王女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她僅是想要賺取檢舉獎金,並姑念她有智能障礙,辨識違法能力顯著減低,判處有期徒刑2月,宣告緩刑3年。
至於王齡嬌部分,她雖有陪王女到市調處做筆錄,但王女對於賄選之事,是她亂猜或亂講,並未指王齡嬌教唆她虛構,因此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雄高分院上午9點半宣判,合議庭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