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強盜小黃司機100元不著 惡煞殺傷人遭重判
持刀強盜小黃司機100元不著,惡煞殺傷人遭新竹地院重判。(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毒品槍砲前科犯林男從桃園搭計程車到新竹縣,竟持刀想強盜司機,但司機身上只有100元,林男憤而劃傷他逃逸,新竹地院依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重判3年10月。
法官調查,去年3月11日下午林男在桃園市搭計程車到新竹縣湖口鄉中山路時,竟在後座持刀抵住司機脖子,司機見狀隨即用手抓住刀,林男除命他停車外,並喝令將手放開,對其脅迫稱:「你手再過來我要劃下去了喔」、「你身上有錢嗎」等語,致司機心生畏懼致使不能抗拒,一面回稱「我配合你,你不要再出力」,一面拿出100元要給林男,然林男未拿錢,並以手中刀子劃傷司機後下車離開而強盜未遂。
法官審酌林男前犯有施用毒品、槍砲等前科紀錄,素行不佳,其正值壯年,不思正當途徑賺取財物,明知刀子為具有高度危險性之物品,竟持以為本案犯行,不僅危害社會治安,對於被害人個人生活、身心健康及財產安全均造成損害,惡性重大,且僅坦承傷害犯行之犯後態度,因被害人無和解意願而未能彌補損害,最後依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判刑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