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車囂張與共犯對談 前竹東鎮代主席陳昌平貪污重判15年
新竹縣竹東鎮民代表會前主席陳昌平。(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竹東鎮民代表會前主席陳昌平、峨眉鄉長王增忠被控在LED燈採購案當中,向業者要求賄賂使其順利得標,陳昌平不僅多次向業者催討賄款,撂話「見面就是輸贏」,更於偵查時檢察官聲請羈押途中,在囚車上毫無忌憚與同案共犯等人對談,新竹地院痛批其犯後態度惡劣,依貪污罪重判陳昌平有期徒刑15年、王增忠12年,二人均褫奪公權8年。二人都強調會再上訴爭取清白。
檢方起訴指控,業者因知悉竹東鎮公所於2017年間編列節能路燈汰換工程預算共計2400萬元,而有汰換水銀路燈,換裝為LED路燈採購需求,前往竹東鎮代表會拜訪主席陳昌平,表示願交付預算金額1成行賄。
事後業者以2399萬5818元得標,陳昌平多次催促業者交付賄款,業者遂以裝有240萬元現金紙袋交給陳,後來擴充預算600萬元,陳昌平又多次催促業者交付賄款,即預算金額600萬元的1成60萬元,甚至撂話「見面就是輸贏」,業者遂再拿60萬元給陳。
事後峨眉鄉公所也有汰換水銀路燈,換裝為LED路燈採購需求,業者請陳昌平協助向鄉長王增忠轉達護航配合廠商取得相關標案,願交付推估預算金額15%向二人行賄。事後業者以647萬元得標,推估預算金額600萬元之15%即90萬元賄款,交給陳昌平與王朋分。
法官痛批陳昌平濫用代表會主席身分收賄,有違選民之託付,嚴重敗壞官箴,且其事後更多次索討賄賂,並於短時間內再次犯案,收受賄賂金額甚高,可認其犯罪之手段惡劣。
且陳昌平更於偵查中檢察官聲請羈押途中,在囚車上毫無忌憚與同案共犯等人對談,犯罪後態度甚劣,且於事成後多次向業者催討賄款,語帶威脅。最後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重判15年,褫奪公權8年,犯罪所得285萬元沒收。
而王增忠身為峨眉鄉一鄉之長,竟護航廠商得標,收受賄賂,惡性重大,依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刑12年,褫奪公權8年,犯罪所得45萬元沒收。
峨眉鄉長王增忠。(資料照,圖取自峨眉鄉公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