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公務車出遊、接送老公小孩 泰山農會前總幹事涉背信起訴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泰山區農會前曾姓女總幹事,涉從2020年起至去年間,駕駛農會公務車,前往基隆接送老公、往返新竹及新北市林口接送就讀新竹學校及任職於林口的子女,又多次往返宜蘭私人旅遊,致農會因此增加ETC費用7286元及油錢2萬3316元,合計3萬602元,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背信罪嫌起訴曾女。
檢方調查,泰山區農會為了確保工作執行及業務推展,購置包含7人座及5人座的多輛公務車輛,供農會內部人員執行公務時使用,若使用車輛,應以公務為限,並應根據實際加油數量核銷油料;怎料,曾女涉從2020年3月起至去年3月,多次駕駛公務車往返基隆接送在基隆區漁港服務的配偶。
檢方調查,2021年2月至去年2月間,曾女還涉駕駛公務車往返新竹及林口,接送就讀新竹地區學校及任職於林口的子女;另又於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間,駕車前往宜蘭羅東、蘇澳、頭城等地進行私人旅遊,最後持加油發票向農會請款。
檢方查出,曾女行為致農會因此增加支付遠通電收公司行經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通行費7286元,及加油錢花費2萬3316元,合計3萬602元。
曾女否認犯行,她堅稱前往基隆等地是去金山區農會拜訪總幹事、去林口是採買禮品、去新竹是拜訪竹北總幹事及參觀農民直銷站與採買,至於前往宜蘭是因與汐止農會裡市長相約在宜蘭找朋友,及拜訪宜蘭三星農會總幹事等;檢方不採信調查後依背信罪嫌起訴曾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