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分局小隊長涉貪控長官霸凌 分局長駁斥力挺隊長清白
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指控遭隊長霸凌,新莊警分局長王鴻儒(中)力挺偵查隊長徐子胤(右),強調經調查沒有霸凌情事,駁斥施員搭霸凌順風車歪風,重申同仁、幹部努力不容抹煞,副分局長張俊明(左)也陪同。(記者吳仁捷攝)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新莊警分局偵查隊施姓小隊長涉及貪瀆案,上月廿九日檢廉約談施男及涉行賄者,諭令施男五萬元交保、與涉行賄者都限制住居,未料三天後請病假中的施男由民代陪同,開記者會指控長病假單未批、擋嘉獎、遭同事擅用座位等霸凌,新莊警分局長王鴻儒今天上午陪同偵查隊長徐子胤回應力挺,駁斥施男搭霸凌順風車,抹煞同仁、幹部辛勞,且病假過程長期關懷施員。
新莊警分局督察組表示,偵查隊施姓小隊長因病從2023年10月22日起請假休養中,今天上午九時向民代指控,遭偵查隊長徐子胤於申請長期病假假單未批、指示同仁擅自開啟他的座位、擋嘉獎等問題,遭霸凌情事,新莊警分局對此發出聲明,嚴正駁斥。
分局長王鴻儒表示,首先有關施員陳情遭調職部分,本分局偵查隊因統調導致人員不足,故裁撤機動小隊並調整施員至其他小隊擔任小隊長。
其二,有關施員陳述加菜金部分,本分局偵查隊並未收到該筆加菜金,對於施員所述毫無所悉;另施員涉案部分,該案新北地檢署於112年1月份即立案並指揮廉政署調查,本分局並未參與任何偵辦過程,更未將案情細節提供媒體報導。
另有關施員長期病假部分(施員從2023年10月起即請病假),施員於2024年3月9日填製假單,申請自2024年4月19日到2025年1月1日休長期病假,分局人事室於2024年3月21日通知施員須依規定補製職務報告,並於2024年3月26日簽陳後於隔日批准,該案於長期病假起始日之前20天便批准,並無霸凌情事。
至於施員座位物品遭移動部分,經查本分局增加打擊詐欺案件力道,於2024年5月24日簽准由派出所員警支援偵查隊協助移送詐欺案件,相關警力於2024年5月27日開始支援,因隊上電腦設備有限,故安排支援警力暫時使用施員位置及電腦設備辦理公文。
施員於2024年6月3日返隊拿取個人物品,發現員警使用其座位並逕自整理其物品,該名同仁當下立即致歉,惟施員仍於隔天對偵查隊長等同仁提出告訴,該案經調查後於2024年11月,由新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
有關施員功獎部分,該案為施員帶隊於去年1月份支援他單位破獲案件,後於今年9月底由主辦單位直接發文,敘明本分局放棄該案件行政獎勵,但經偵查隊長了解,發現本案員警確實有出力事實,不同意主辦單位「主動放棄」獎勵,而該案目前協調中,隊長為係爭取同仁權益,沒有霸凌情事。
針對施員陳述他長病假中,隊長仍要求其承接業務部分,經查證偵查隊業務分配表於今年6月18日公布調整,隊長針對各業務均明確律定承辦人及「代理人」,並敘明其請假期間由同仁代理,查無霸凌;有關施員陳指未關懷部分,分局幹部於施員生病請假後,不定時致電及傳送訊息關心施員身體狀況,有相關對話紀錄可供參考。
新莊警分局長王鴻儒表示,針對施員所述情節,分局獲悉後,立即啟動調查並於上個月28日召開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會議審議完竣,會中有外部委員2名參加,審議結果為不成立職場霸凌。
新莊警分局強調,警員日夜與犯罪集團辛苦奮戰,身為中華民國警察,更不容許部分員警企圖趕搭霸凌順風車,不實指控單位主管,來混淆視聽,嚴正駁斥施員相關不實指控。
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指控分局幹部霸凌,遲批假單,新莊分局嚴正駁斥,提出施員請假說明佐證提前批示。(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莊警分局偵查隊長徐子胤(見圖)說明施員假單在廿日前批示,強調經調查沒有霸凌情事。(記者吳仁捷攝)
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指控分局幹部霸凌,新莊分局嚴正駁斥,出示施員不滿位置遭移動,控告偵查隊長不起訴處分書。(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指控分局幹部霸凌,新莊分局嚴正駁斥,回應關於其座位物品移動問題,是為擴大打詐量能,未涉及霸凌。(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指控分局幹部霸凌,新莊分局嚴正駁斥,出示隊長向支援單位爭取獎勵金名冊公文附件。(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指控分局幹部霸凌,新莊分局嚴正駁斥,出示同事慰問LINE 對話。(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指控分局幹部霸凌,新莊分局嚴正駁斥,出示施員不滿位置遭移動,控告偵查隊長不起訴處分書。(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莊警分局施姓小隊長指控分局幹部霸凌,新莊分局嚴正駁斥,出示同事慰問LINE 對話。(記者吳仁捷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