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謊稱握有泰勒絲LISA演唱會門票 他騙5人得手20萬!

    謊稱握有泰勒絲LISA演唱會門票,他騙5人得手20萬,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謊稱握有泰勒絲LISA演唱會門票,他騙5人得手20萬,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2024/12/01 09:11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29歲陳姓男子謊稱手中有泰勒絲、LISA演唱會門票,騙5人匯款得手20萬元,迅速將錢轉至父親帳戶,新竹地院認為刻意隱匿掩飾犯罪所得,依洗錢罪判刑10月。

    法官調查,29歲陳男今年1到2月間明知本身並無泰勒絲、LISA或動力火車演唱會門票,且無出票之真意,仍基於詐欺取財及洗錢犯意,利用臉書帳號,佯稱已取得演唱會門票、有多餘演唱會門票,並傳送訂票證明等方式訛騙5名被害人。

    5人受騙而匯款共20萬元至不知情的陳男姑姑帳戶內,陳男旋即提領或轉匯至其父親帳戶購買遊戲幣,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去向及所在。

    嗣因陳男遲未出票,被害人察覺有異,報警處理,經警於4月8日持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陳男而查獲。

    陳男坦承告知被害人,騙稱已取得演唱會門票(包含座位在幾區、幾排、幾號),並傳送訂票證明,事後無法出票之事實。

    法官審酌被告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為貪圖一己之私,一再透過網際網路施用詐術騙取他人財物,且以上述方式掩飾、隱匿本案犯罪所得及去向,顯乏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破壞人與人間網路交易信賴,有害社會正常交易秩序,行為實應予嚴懲,加上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後依洗錢罪判刑10月。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