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握有泰勒絲LISA演唱會門票 他騙5人得手20萬!
謊稱握有泰勒絲LISA演唱會門票,他騙5人得手20萬,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29歲陳姓男子謊稱手中有泰勒絲、LISA演唱會門票,騙5人匯款得手20萬元,迅速將錢轉至父親帳戶,新竹地院認為刻意隱匿掩飾犯罪所得,依洗錢罪判刑10月。
法官調查,29歲陳男今年1到2月間明知本身並無泰勒絲、LISA或動力火車演唱會門票,且無出票之真意,仍基於詐欺取財及洗錢犯意,利用臉書帳號,佯稱已取得演唱會門票、有多餘演唱會門票,並傳送訂票證明等方式訛騙5名被害人。
5人受騙而匯款共20萬元至不知情的陳男姑姑帳戶內,陳男旋即提領或轉匯至其父親帳戶購買遊戲幣,以此方式掩飾、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去向及所在。
嗣因陳男遲未出票,被害人察覺有異,報警處理,經警於4月8日持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陳男而查獲。
陳男坦承告知被害人,騙稱已取得演唱會門票(包含座位在幾區、幾排、幾號),並傳送訂票證明,事後無法出票之事實。
法官審酌被告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為貪圖一己之私,一再透過網際網路施用詐術騙取他人財物,且以上述方式掩飾、隱匿本案犯罪所得及去向,顯乏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破壞人與人間網路交易信賴,有害社會正常交易秩序,行為實應予嚴懲,加上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後依洗錢罪判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