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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玉蔻境管衝桃機被攔下 蔡玉真也因亂爆「滾床單」限制出境

    媒體人周玉蔻今在桃園機場被攔下。(資料照)

    媒體人周玉蔻今在桃園機場被攔下。(資料照)

    2024/11/29 20:0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前年9月爆料,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曾與前立委蔣孝嚴「滾床單」,張淑娟怒控烏龍爆料,台北地院本月26日從重依違反個資法罪,將周玉蔻、蔡玉真各判處1年6月徒刑;合議庭判決同時,依據刑事訴訟法93條之2規定,被告有逃亡之虞,逕行對周玉蔻、蔡玉真實施限制出境、出海。

    周玉蔻今天中午到桃園機場準備出境,航空公司拒發機票,移民署開立禁止出境的處分書,將她請回,周玉蔻被境管的消息才被傳開。

    經查,刑訴法93條之2規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且符合3項條件其中之一者,檢察官或法官得以逕行限制其出境、出海,1是沒有一定的住居所、2是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者,3是有相當理由足認有湮滅、偽變造證據或勾串之虞者。

    北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2人觸犯個資法及加重誹謗罪,犯罪嫌疑重大,且經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的1年6月有期徒刑,又有一定社會經歷以及充足的資力,而趨吉避凶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的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2人有逃亡之虞,故直接予以限制出境、出海。

    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於2022年9月22日、23日於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及個人臉書,接續發表蔣孝嚴「滾床單」等言論,並違法利用張淑娟的姓名、婚姻、職業及照片等個資,傳述指責張淑娟就是晶華酒店緋聞案的女主角、與蔣孝嚴發生不倫,還稱張淑娟嘗試攀附權貴,於擔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

    北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定,周玉蔻、蔡玉真有散布於眾的意圖,指責的內容也非事實,且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也不屬可受公評之事,更未經合理查證,同時非法利用張淑娟的個人資料,成立刑法加重誹謗罪、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資罪」,從一重依個資法論處。

    合議庭認定2女未經查證,刻意以時間錯置、拼湊扭曲成假消息、張冠李戴等手段,於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同時亦非法利用張的個人資料,且犯後態度欠佳,因此重判1年6月,可上訴。

    媒體人蔡玉真。(資料照)

    媒體人蔡玉真。(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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