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問老師是否買原味內褲?南台科大學生侮辱罪判罰2000元

南台科大王姓學生在群組詢問老師是否購買原味內褲等,被台南地院依侮辱罪判罰金2000元。(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南台科技大學應用英文系的王姓學生,不滿電子工程系的教師,因此在班級群組詢問老師是否有買原味內褲?壯陽藥?並罵三字經,台南地院依侮辱罪判罰2000元。
去年9月,18歲的王男看到老師在群組內提醒「另一個群組將專門用於班級事務公告」後,他先是回覆「瞭解!」,隨後公然挑釁罵三字經。
法院審理時,王男否認有侮辱行為,辯稱三字經是因注音輸入錯誤所致,然而,法院認為他的解釋很難成立,因為在王男罵三字經前,就有侵害老師的名譽,這些內容超出了文學、藝術或學術表現的範疇,並對老師的人格與社會評價造成損害。
憲法法庭今年4月才針對公然侮辱罪作出合憲性解釋,認為該罪應限縮適用範圍,如果是單純的髒話或情緒性發言,若未對他人社會評價造成損害,可能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但是,王男在罵三字經前,先詢問老師是否購買原味內褲及壯陽藥,法官認為王男在群組中,所有人能共見共聞的情況下挑釁用詞,對老師的社會評價與人格尊嚴產生實質損害,所以認為構成侮辱,判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