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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滾床單」事件周玉蔻、蔡玉真一審重判 法院:刻意拼湊扭曲、張冠李戴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資料照)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資料照)

    2024/11/26 11:28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前年9月爆料指稱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曾與前立委蔣孝嚴「滾床單」,台北地院今從重依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將周玉蔻、蔡玉真各判處1年6月徒刑;判決理由出爐,合議庭認定2女未經查證,刻意以時間錯置、拼湊扭曲成假消息、張冠李戴等手段,於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同時亦非法利用張的個人資料,且犯後態度欠佳,因此重判1年半。

    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新聞工作者,分別擔任談話性節目主持人、評論員,因見蔣萬安獲提名為台北市長候選人,2女認為其父蔣孝嚴於1999年爆發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的真實身分尚不明,有炒作空間。

    2女進而於2022年9月22日、23日於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及個人臉書,接續發表「滾床單」等言論,並非法利用張淑娟的姓名、婚姻、職業、社會活動及照片等個人資料,指摘傳述張淑娟就是晶華酒店緋聞案的女主角、與蔣孝嚴發生不倫,並指張嘗試攀附權貴,於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

    合議庭認定周、蔡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其指責的內容也非事實,且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也不屬可受公評之事,更未經合理查證,同時非法利用張淑娟的個人資料,成立刑法加重誹謗罪、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資罪」,從一重依個資法論處。

    合議庭認為,周、蔡都是知名新聞工作者,也是政論節目頗具聲望的主持人、評論員,得以表徵反應社會百態的意見,對於時事評論針砭,均得以帶動社會輿論。

    然而2女卻在根本未曾向張淑娟查證的前提下,假借部分具體存在的事件(如張淑娟曾是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而形成的假消息,以張冠李戴手段,於傳播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的名譽,引致其他媒體廣泛報導,使全台甚至全世界都得以閱覽,使張的個資無端與緋聞、攀附權貴、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誹謗言論永遠連結,對於張淑娟造成難以挽救、彌補的毀損。

    法官審酌,周玉蔻自始否認犯行,蔡玉真雖表示認罪,但她自承目的只是為了請求緩刑及輕判,且她認為起訴內容與事實顯有出入,自認沒有犯意,並實質具體爭執晶華酒店戴姓女證人的證述內容,難以認定蔡有真誠認罪悔悟之情,因此認定2人的犯罪態度皆難謂良好,2女的誹謗言論的客觀行為相當,故皆量刑1年6月。

    資深媒體人蔡玉真。(資料照)

    資深媒體人蔡玉真。(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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