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北斗機車行大火3死!30餘間套房僅1支滅火器 屋主被起訴
圖中主棟與鐵皮屋均為莊姓屋主所有,右側1樓鐵皮屋與主棟有一木造隔牆(淺紅色處),機車充電短路停在隔板旁,火勢燒毀隔板,加上主棟沒有消防設施才造成重大傷亡。(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北斗鎮今年7月30日發生機車行大火,造成3死2傷的悲劇,該案檢方今天偵查終結,認定起火源為1樓1部微型電動車充電時發生電線短路,火勢燒毀1樓店面的木造隔間和停放的機車,濃煙再竄燒至樓上的套房,套房又未設消防設施,房客沒聽到外界的呼救,才造成重大傷亡。莊姓屋主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檢方強調,該案起火源雖為微型電動車充電短路,但造成重大傷亡的關鍵在於全棟30餘間套房只有一支滅火器,屋主違法加蓋1樓鐵皮屋和4樓的頂樓加蓋套房,而1樓的鐵皮屋跟主棟(1樓店面)只用一面合板木牆隔開,充電電動車發生短路停放在鐵皮屋木隔板旁,因地面油漬助燃,迅速燒毀木造隔板,再波及隔壁棟,濃煙竄燒至頂樓。
檢方表示,1樓(含鐵皮屋及主棟)的火勢相當猛烈,案發時間是清晨6點,有民眾及時發現在外呼喊,30餘間套房20名房客,原本可以及時逃離,但4樓有2名住同間的房客在睡夢中,其他人都已逃離,2人卻沒聽到外面的呼叫,被濃煙嗆死,而住在1樓鐵皮屋後房的房客,則因前房火勢猛烈,來不及逃生。
檢方說,被告為賺取房租利益,從2021、2022年連續違法加蓋30餘間套房以供承租,套房隔間雖是磚造,但莊姓房東在1樓使用木板與鐵皮屋作隔間,其次被告做隔間套房承租,本應依法設置減火器、消防栓、手動報警設備、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緊急照明等消防設施,全數付之闕如,整件火警造成重大傷亡,被告所為觸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及284條過失傷害罪。
莊姓屋主(左)即為機車行老闆,今被依過失致人於死提起公訴。(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