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強拉女童要帶回家請吃糖 被社區公告「擄小孩」吃官司
旅居加拿大返國居住的任姓老翁,涉嫌在電梯強拉女童,驚動社區貼出公告「有可能是擄小孩事件」。(記者余瑞仁翻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旅居加拿大、近年返國在桃園市居住的任姓老翁,今年3月1日某日傍晚在所居住同社區見長姓女童有禮貌,「想請她回家吃糖」,女童不願,卻強行將她拉出電梯,搭乘同電梯的社區黃姓主委見狀出言制止,任男才罷手離去,社區還為此公告「有可能是擄小孩事件」。案經女童家長報警,警方查出任男是同社區住戶,通知到案後函送偵辦,桃園地檢署今偵結,將任男依略誘未遂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今年3月1日傍晚5點40分,75歲的任男搭乘電梯時見11歲居住同社區長姓女童物品掉落幫忙撿拾,女童有禮貌致謝,任卻突然要求女童跟他回家,女童根本不認識任男而拒絕,任卻出手拉扯女童手臂,欲將女童強行帶往他家,幸好也搭乘同電梯的社區黃姓主委見狀出言制止,任男才離去,案經女童母親向桃園警分局報案;警方查出任男為該社區住戶,通知到案詢問後函送桃檢偵辦。
檢方調查時,任男喊冤稱自己旅居加拿大多年,4年前搬回桃園居住,案發當時返家搭電梯,見女童有東西掉落,他幫忙撿起,女童很有禮貌致謝,這讓他想起住在國外的孫女,才想要請女童到他家請吃糖果餅乾,沒想到會被誤認為擄小孩,況且當時電梯內還有其他人,怎可能會當眾犯案。但檢方認為,任男在女童表達不願意同行意願後,卻強行而為,所為涉犯刑法略誘未遂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未遂罪,從重依略誘罪嫌論處,偵結將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