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車拒檢還無視警舉槍 雙方拉扯釀2警受傷判刑
蘇男駕車拒檢,涉嫌與警方發生拉扯,導致2名警員受傷,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蘇男駕駛被註銷車牌轎車被警攔查,他竟拒檢還涉嫌出言恫嚇,員警舉槍示警無效,雙方發生拉扯2警受傷,被橋頭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今年5月2日晚上,蘇男駕駛被註銷車牌的轎車,行經左營區翠華路與果峰街口,被巡邏的左營分局邱姓、黃姓警員、蔡姓等3人發現上前攔查,當場依違反道交管理條例開單舉發外,並需扣繳牌照。
蘇男因不滿被取締,涉嫌恫稱:「你敢拔我們就試試看」、「你敢先動我的東西你就死定」等語,並欲開車前行,隨即被黃員舉槍示警,3警並合力將他拉下車,雙方因而發生拉扯,導致2名警員受傷,其中黃員還被咬傷。
警方隨後依現行犯逮捕蘇男,並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
承辦法官審酌蘇男認罪,又賠償黃員等人3600元,判處有期徒刑半年,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