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匕首男今移送檢方 看到鏡頭大喊「向社會大眾道歉」
陳男看到鏡頭大喊「向社會大眾道歉」。 (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53歲陳姓男子前天搭乘高鐵814次列車,坐在車廂間玄關地板,讓劉姓女子難以進入車廂,劉女直接跨過他。陳不滿,與劉發生口角、肢體衝突,最後拿出一把匕首刺在椅背上洩憤。鐵路警察局昨天循線在南投逮到他,今天早上製作筆錄後將他移送檢方,他看到大批媒體鏡頭,大喊「向社會大眾道歉」。
據了解,陳昨天在南投魚池落網時,起先否認犯行,也不願交代犯案後的行蹤、來台北的原因、刀械來源,只強調劉女跨過他的行為讓他感覺很不爽,還要警方不要再追問。劉女報案時曾提到,陳當時在車廂內有說到,當時他坐在地板上卻被劉女跨過去,「這樣會讓我倒楣」。
警方今天早上將陳移送給檢方,警方要將他帶上警車時,他見到現場有大批媒體鏡頭,忽然站定面對鏡頭大喊「向社會大眾道歉」。
警方指出,前早11時許,劉女在高鐵苗栗站搭乘814車次北上列車,上車後進入第10節自由座車廂,發現陳男盤坐在地、阻礙動線,雙方爭吵,劉女直接越過他進入車廂。
約1個小時後,當列車行駛到板橋與台北站之間,陳越想越氣,走進車廂對當時站著的劉女額頭猛揍一拳,其他旅客見狀,將陳勸至10車18E位置坐下,但他隨後又拿起背包內一把長約30公分的匕首,大力朝一張椅背的餐桌板刺入,待列車抵達台北站時也沒將匕首拔出,逕自下車落跑。
陳犯案後,先徒步前往京站,又在台北市區亂繞,期間還曾變裝,最終搭乘客運回到南投,在南投還到市場、超市逛街購物。直到警方掌握其行蹤,佈線跟監,在昨天下午確認其身分與行蹤後逮人。
據悉,陳在2015年時也涉及一件妨害秩序案,情節也與此次類似。警方研判他情緒暴躁、易怒,控制不了脾氣時就會闖禍,最後將他依恐嚇公眾罪、傷害以及毀損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