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文老師寫成語暗指同事「偷人」 一審判拘役50日
台中一名國文老師寫電郵暗指林姓女同事「偷人」,並用「羅敷有夫、使君為婦」等成語指控,台中地院依誹謗罪判她拘役50日。(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某學校莊姓國文老師和林姓老師有紛爭,以電郵寄到學校電子信箱,寄給全校303位教職員,寫上「偷人」、「羅敷有夫、使君為婦」等成語指控,林女不滿提告;台中地院認為,莊使用該成語讓閱覽者認為林對婚姻不忠,此為林女個人私生活領域,也與公共利益無關,以她有損為人師表的表率,依誹謗罪判她拘役50日,可上訴。
判決指出,莊姓國文老師今年4月12日以電子信箱將寫上「林老師的道德尺度也是令人瞠目結舌了呵呵,今天是愚人節嗎?」、「林老師都完全不會做『偷人』什麼的事吧?」、「什麼羅敷有夫、使君有婦的公然放閃,嘖嘖!真的很敢」的電子郵件,寄到全校303位教職員使用的電子信箱,遭暗指的林姓女老師不滿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莊女在審理時,坦承將此封電子郵件寄到學校教職員使用的電子信箱,但矢口否認有何散布文字誹謗犯行,辯稱是林姓同事先提到她偷電,只是在回覆林「偷」這個字,為了對比林女說她偷電的荒謬性,甚至辯稱「偷人事件」指的是王必勝部長。
莊女的辯護人則表示,原本全校教職員電子郵件的內容是在討論地下室的使用規範,林女轉而指責莊女有「偷電」等濫用公共資源情事,莊女是基於自辯始回應寫了該封電郵,另「羅敷有夫」、「使君有婦」只是成語,不是事實的陳述,應與誹謗的構成要件不符。
法官指出,「羅敷有夫」、「使君有婦」均為具有典故緣由的成語,「羅敷有夫」現今意指婦女已婚,「使君有婦」用以比喻男子已娶,「偷人」的釋義則是婦人與人通姦,文字中提及的偷人,加上兩句成語,已有指責林女對婚姻不忠的行為,不但對林女的社會評價有所妨害,且貶抑其人格、聲譽。
法官指出,莊女所述不但與林女的婚姻狀態不符,且為林女的個人私生活領域,與公共利益無涉,認為莊女明顯欠缺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有損為人師表的表率,且犯後仍否認犯行,至今未向林女道歉或達成和解,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50日拘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