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工殤「二軍」求償案被發回更審 律師團批不齒、自救會長稱永不妥協
被害人與親人為了自救而成立的「RCA員工關懷協會」,今出動60多人至最高法院外等候判決結果,宣判後高舉白布條「工人求償有期限、資本殺人無限期」、「司法蒙塵、判決不公」表達抗議,並高呼口號。(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殤求償案,被害人「一軍」首波求償27億元,已獲判RCA等四公司應賠償286人共5.7億多元確定,另有222人更審中;第2波「二軍」求償73億元方面,高等法院二審前年4月判RCA等應賠償1112人共16億6740萬元,最高法院今判決,廢棄發回高院更審;被害人律師團代表林永頌判後表示,最高法院以時效為由發回一、二審的判決,缺乏進步思考,他對這項判決感到「不齒」。
被害人與親人為了自救而成立的「RCA員工關懷協會」,今出動60多人至最高法院外等候判決結果,宣判後高舉白布條「工人求償有期限、資本殺人無限期」、「司法蒙塵、判決不公」表達抗議,並高呼口號,久久不肯散去,幸未有脫序行為,轄區警中正一分局長張嘉煌率員警在場維持秩序,群眾於中午12時許離去。
RCA員工關懷協會會長杜津珠判後表示,今天的判決讓人失望,本案從1994年爆發污染案件至今,他們已經努力30年了,抗爭、訴訟也20多年了,但今天最高法院對「二軍」的判決,「我感到很失望,我以為我們會勝訴」,她說,我們的年紀都大了,本來以為今天會有最終結果,事實卻不是如此,換來的還是「不確定」,她強調他們會用「永不妥協」的精神,繼續奮戰努力下去。
林永頌表示,律師團將一本初衷,努力為本件被害人權益奮戰,最高法院審理重點除了雙方對疾病之因果關係、賠償金額,暴露於有機溶劑繼續性侵權行為事件的短期及長期時效的起算點?有無罹於時效?被告的公司以時效抗辯,是否屬權力濫用?結果最高法院今天仍以時效問題仍有待釐清為由,將案件廢棄發回高院更審,律師團將盡速討論後續訴訟策略,為被害人繼續爭取權益。
林永頌強調,本案一審、二審的判決,以及「一軍」的最高法院確定判決,認為應降低被害人的舉證責任,降至相當合理程度的蓋然性,事實審判決應審酌部分病症、與勞工暴露於化學物質間的因果關係,及身體自主權、健康權(包含生理、心理健康)是否受有侵害。
林永頌說,資方在勞工工作場合隱瞞、掩埋、隱藏有害無人體的物質,卻在勞資協商求償期間拖時間,公司趁機脫產,移轉資產至海外,最高法院沒有站在進步思想的思維宣判,去幫助非法濫權的跨國企業,他對於最高法院這項判決「覺得不齒」!
最高法院判決理由至中午尚未公布。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二軍」工殤求償案,最高法院15日宣判廢棄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RCA重大工殤案自救會成員到場聆聽判決,對於結果感到憤怒。(記者塗建榮攝)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二軍」工殤求償案,最高法院15日宣判廢棄二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RCA重大工殤案自救會成員到場聆聽判決,對於結果感到憤怒。(記者塗建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