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床上運動」 彰化體育老師傳訊性騷女學生被解聘 提告敗北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圖)地方庭痛批陳師違反教師的角色,行為不足取,判決他敗訴。(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某國中的陳姓體育老師,竟於線上授課時,用私訊傳具有性意涵的雙關用語給兩位女學生,包括「要收為乾女兒」、「一起去洗(澡)吧!」、「做床上運動」、「今天有想我嗎?」,女學生斥之「傻眼、撩妹、挑逗、覺得有點噁心」。校方將他解聘,彰化縣政府也裁罰他6萬元,他提起行政訴訟,法官抨擊他行為不正當,違背身為人師應培養學子健全人格,發展自我,建立正確價值觀的重要角色功能,還宣稱女學生沒有不舒服,實在不足取,判決他敗訴。
判決書指出,彰化縣某國中的陳姓體育老師,2021年3至4月,傳訊息給兩位女學生,「我們同一時間一起洗澡,錯位時空中共浴」、「睡覺想到我,想到我就可以做床上運動啊」、「XXX是全班最可愛的、要約一起吃飯、要收為乾女兒」、「因為我好吃嗎?我是妳的宵夜」、「把我藏在你心裡囉!」、「要不要一起去洗澡,你用你的浴室我用我的,很熱流汗黏黏的」、「一起去洗吧!」、「今天有想我嗎?」、「你是碳酸飲料……,我一見到你就冒泡啊」等訊息。
同年5月,陳師被人檢舉涉嫌性騷擾,校方於2022年10月解聘,彰化縣政府也認為陳師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規定的「不正當行為」,於去年(2023年)8月裁罰6萬元,陳師訴願被駁回,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
陳師聲明撤銷彰化縣政府的裁罰,以及撤銷訴願被駁回的決定,他強調,自己沒性騷擾,這些訊息與性騷擾有差別,傳訊息是詼諧對話,他沒有惡意,學生也沒有當場反應不舒服,不能單憑檢舉人單一陳述,就認定他性騷擾。
台中高等行政地方庭認為,校方於2022年5月底召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性平會),決議成立調查小組,該小組於同年9月認定,陳師對兩名女學生成立性騷擾行為,建議校方解聘,且1年不得聘任為教師,這些過程都合法,校方還強調,其中一位女學生甚至說,收到陳師訊息後說,「傻眼、老師就是在撩妹、挑逗、表示愛慕我的意思,覺得有點噁心」。
地方庭認為,陳師傳訊息給女學生,包括「一起洗澡、共浴、做床上運動、我好吃嗎、約一起吃飯、收乾女兒」等文字,均屬具有性意涵的雙關用語,即使一般成年人開此玩笑,也需視對象與場合、氣氛均屬適當,始不致引起對方不舒服感受,遑論陳師是對自己教導的未成年國中學生為之,而且是在線上教學時用私訊傳送,有悖於師表倫理的不正當行為,至為明確,判決他敗訴,可上訴高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