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嗽、支氣管炎「牽拖厝邊」焚香燒金 她連告5人完敗
女子罹患咳嗽、支氣管炎,懷疑是隔壁宮廟焚香所致,提告求償敗訴定讞。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魏姓女子患咳嗽、支氣管炎、及雙側肺結節,懷疑是開設宮廟、油炸攤販的左、右鄰居所造成,連告屋主及承租人共5人,分別求償10萬至20萬元,一審全被法官駁回,全案上訴二審仍被橋頭地院駁回確定。
魏女主張,其鄰居經營宮廟,經常焚燒金紙及點香污染空氣,另一邊的鄰居柯姓屋主將該屋出租予被告楊姓夫婦擺攤販賣油炸食品,導致油煙污染房屋外牆,及空氣,造成她患咳嗽及支氣管炎、雙側肺結節等疾病,請求邦姓夫婦,以及柯姓屋主、楊姓夫婦,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0萬至20萬元。
經營宮廟的邦姓被告稱,因疫情及政府提倡以功代金,早就沒有焚香燒金,更不是燒香造成原告咳嗽及支氣管炎,2012年搬來時,原告就有咳嗽的問題,且原告多次投訴,環保局前來稽查時都沒有發現違規。
柯姓屋主、楊姓夫婦則稱,攤位只販賣涼拌小菜,並沒有煮食炸物,沒有製造油煙污染空氣和原告房屋外牆。
法官勘驗原告提出的3紙診斷報告認為,可能導致疾病之原因多端,無從判定原告所罹疾病,與焚香燒金,或煮食炸物所生煙氣間有無因果關係,法官還勘驗原告所提5個錄影檔案,影像有人作法焚香,但仍有附近鄰居證稱,已好幾年沒有看到其焚燒金紙及點香,環保局稽查多次也都沒違規紀錄。
另鄰居證稱,原告隔壁的攤販是煮好涼拌小菜、青草茶飲料載出去賣,原告房屋內外多處髒污照片,但並無任何證據足認髒污之來源,一審橋頭簡易庭法官綜合研判駁回原告之訴,原告不服上訴二審,橋頭地院仍認定一審判決並無違誤上訴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