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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狠父!與妻吵架重摔2月稚子出氣 殺人未遂判4年定讞

    最高法院審理新北市27歲林姓人父4年前和妻子為了錢吵架,竟毆打、重摔2個月的幼子,維持二審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處4年徒刑定讞。(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最高法院審理新北市27歲林姓人父4年前和妻子為了錢吵架,竟毆打、重摔2個月的幼子,維持二審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處4年徒刑定讞。(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2024/10/29 11:4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27歲林姓人父4年前凌晨和妻子為了錢吵架,竟拿未滿2個月的幼子出氣,先毆打男嬰頭部,再拋擲重摔至硬質床舖上,致使兒子顱骨閉鎖性骨折,全身癱軟失去意識,緊急送醫才救回一命;最高法院今維持二審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判處4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2020年9月2日凌晨0時許,林男酒後與妻子(案發後已離婚)爭吵後,心情不佳,本身又有經濟壓力及債務問題,見躺在床上的兒子哭鬧不止,竟動手毆打兒子頭部7、8下,再把他重摔到硬質床舖上。

    檢警調查,當晚9時許,林男發現男嬰呼吸微弱、全身癱軟且無意識,突感悔意,自行帶男嬰搭乘計程車,前往醫進行急救。

    醫院診斷男嬰硬腦膜下出血、顱骨閉鎖性骨折、右眼皮瘀青、前額出血。

    林男到案後認罪。法院最終認定,林男僅因夫妻爭吵、心情不佳,即情緒失控犯案,造成男嬰傷勢嚴重,並深受後遺症影響,險釀無可挽回悲劇,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其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極不可取,且案發後未曾照料男嬰或負擔其醫療、生活所需,未積極彌補過錯,但審酌他認罪,有悔意,加上他發現男嬰不對勁後,積極送醫急救,依法可減刑,確定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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