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男星謝承均談戀愛?熟女遇詐出借帳戶 法官抽絲剝繭判無罪
一名邱姓女子透過LINE與詐騙集團冒充的本土劇一哥謝承均(如圖)談戀愛,誤入詐騙圈套,一審法官抽絲剝繭判她無罪。(資料照,記者蕭方綺攝)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一名46歲邱姓女子是本土劇一哥謝承均的粉絲,透過LINE與詐騙集團假冒的謝承均「談戀愛」,進而交付郵局帳號與密碼,後來帳號淪為詐騙帳戶被起訴。一審法官認為,邱女自認與謝有情感互動往來基礎而受騙,難以認定有詐欺取財及洗錢犯意,判她無罪。
判決指出,住在雲林縣的邱姓女子,經由臉書粉絲團看到謝承均交友訊息,依照指示操作後成為LINE好友,對方自稱是謝承均,想經營化妝品生意,要跟她借帳戶,邱女便在去年9月出借郵局帳戶,後來聽從指示領款,再向幣商購買比特幣。
不久,宜蘭縣2名被害人分別匯出13萬元與11萬5000元到邱女帳戶,事後察覺受騙報警提告,邱女發現出借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才恍然大悟。宜蘭地檢署依詐欺取財罪、洗錢防制法的一般洗錢罪將她起訴。
邱女接受檢方偵訊時指稱,「我也是被騙的,我原本是想跟對方作朋友,後來也有談到要結婚」等語,根據LINE截圖顯示,雙方每天噓寒問暖,自稱謝承均的對方,以「我的愛人」、「親愛的」、「寶貝」、「親愛的妻子」稱呼邱女,邱女也以「老公」稱呼對方。
宜蘭地方法院承審法官認為,現今社會網路交友普及,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伴侶、進而交往、結婚所在多有,事發當時邱女是名失婚女子,以為跟她的偶像謝承均在網路交往,且身為謝的粉絲,因此欠缺防備、警戒之心,依照對話內容可知,邱女基於雙方親密交往關係,並經對方再三保證,始同意交付本案帳戶,進而幫忙提領款項購買比特幣匯給對方指定帳戶。
法官直指確有不法分子鎖定民眾渴求愛情或具有同情心,透過網路及通訊軟體進行詐騙或情感勒索,審酌此案相關事證,認定沒有前科的邱女,因思慮欠周詳,誤信對方說詞,難認有詐欺取財及洗錢犯意,全案無罪審結。檢方不服判決,已提起上訴。
謝承均數度遭詐騙集團冒名行騙,他先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詐騙太猖狂了,呼籲粉絲小心,不要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