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才加微信第一次見面就想硬上 猴急碼頭工踢鐵板代價慘

1名碼頭工人去年7月透過微信交友,結識1名女子,第一次見面約會就想硬上,被害人幸趁隙逃離,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半,緩刑3年。可上訴。(資料照)

1名碼頭工人去年7月透過微信交友,結識1名女子,第一次見面約會就想硬上,被害人幸趁隙逃離,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半,緩刑3年。可上訴。(資料照)

2024/10/22 11:43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市1名碼頭工人,去年7月透過微信交友結識1名女子,2人加微信隔天第一次見面約會,工人就把她載回家,不顧女子反抗,拉進房間企圖硬上,最後被害女子趁隙逃離,始未得逞,工人以22萬元和解,橋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處1年半,緩刑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7月31日,1名已離婚的工人,透過微信結識A女,雙方相約隔天22時許外出遊玩,2人見面後,工人以其子女獨自在家無人照顧為由,將A女載回住處。

男子見子女已入睡,想進一步與A女親熱,但女方拒絕,不料男子仍將女子抱入無人之房間強吻、撫摸、試圖硬上,但A女不斷抗拒並趁隙逃離,始未得逞。事後被害人身心受創,就醫診斷患創傷後壓力症,報警提告,男子到案坦承犯行,同意調解道歉賠償22萬元。

橋頭地院堪認被告犯後已盡力彌補其過錯,犯後態度尚佳;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本案幸為未遂;兼衡現從事碼頭工作,月薪約4至5萬元,離婚,需扶養子女及前妻等,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1年半,緩刑3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