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被控洩漏女學生性騷求助信 國立大學校方:非事實
一名國立大學女學生向本報指控,系上教授竟然違法將她受性騷擾的校安通報求助信,提供給加害人。(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許麗娟/連線報導〕一名國立大學女學生向本報指控,系上教授竟然違法將她受性騷擾的校安通報求助信,提供給加害人,反而讓加害人當作證據,控告她妨害名譽。對此校方否認,表示該指控並非事實。
女學生說,前男友將她的內褲拿到學校圖書館「打手槍」,她深感受到性騷擾,憤而在今年四月寫信告知系上教授,希望召開性平調查以及求助校安通報,校方告知她七月已經受理該性平案件。
日前女學生接獲警方通知,表示前男友控告她妨害名譽,證據欄內竟有她的求助信,而且她發現是系上教授提供給當事人的,她認為老師竟有這樣的失職行為,情節實在太嚴重,今後又如何能保護被害人?
女學生說,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23條,當事人及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應予保密。違者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她認為,該教授已經明顯違法,希望校方與教授本人對此有個說法與交代。
校方對此表示,本案收件後依法立即進入調查,目前尚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程序中,基於保密原則不便對外發言,惟調查訪談會議已召開多次,女方指控校方沒有處理及教師將她受性騷擾的校安通報求助信提供給加害人,並非事實。該名被指控的教師對此案則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