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男遭虐死陳屍台中7期豪宅 3嫌裁定羈押禁見
劉姓主嫌(前)夥同劉姓同夥(中)、石姓男子(後)將許姓男子凌虐致死,台中地院今天裁定3人均羈押禁見。(記者陳建志翻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新北市27歲許姓男子19日被發現陳屍台中市7期重劃區豪宅內,全身多處傷痕,警方當場逮捕劉姓等3名男子,昨天再逮捕另名林姓未成年共犯,檢警初步調查,劉男與死者許男有債務糾紛,因多次追討不成,涉嫌拘禁許男並持鋁棒、電擊棒施以毆打、凌虐致死;檢方昨晚以劉男等3人涉殺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天裁定3人均羈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表示,19日晚間接獲台中市警局第六分局通報西屯區7期市政路發生許姓男子(27歲)死亡案件疑涉他殺嫌疑,立即指派戴旻諺檢察官了解案情。檢察官昨天並率同法醫相驗遺體並製作家屬筆錄,旋即前往西屯區的案發處所,由專案小組進行蒐證。
台中地檢署表示,調查發現,劉姓男子(32歲)與許姓被害人存有債務糾紛,夥同劉男(37歲)及石男(19歲)和林姓少年(17歲)等3人,18日將許男引誘到案發地點後拘禁,期間以鋁棒、電擊棒等器物施以毆打、凌虐,導致許男傷重不治。
台中市警六分局前天傍晚6點多接獲報案,西屯區7期市政路上這處豪宅內傳出燃燒塑膠味道,警方立即派員查訪,進入屋內時,赫見餐廳地板躺著1名男子,身上有多處傷痕,已明顯死亡,整起案件才曝光。
台中地檢署表示,因犯嫌涉嫌殺人、傷害致死、3人以上以兇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藥事法的轉讓禁藥致死、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以強暴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於今天裁定劉男等3人均羈押禁見。承辦檢察官與專案小組將持續調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