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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竹光電工程公所建設課長索紅包 一審判刑3年6月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嘉義地方法院。(資料照)

2024/10/17 18:38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亞力機電股份有限公司在嘉義縣義竹鄉承包台泥嘉謙漁電共生二期工程,未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及開工許可,違法整地、施作基樁,義竹鄉公所建設課長曾培原以此要求分包工程、索賄2到3萬元紅包,遭廠商拒絕。檢調獲報調查,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嘉義地方法院審結,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記者致電義竹鄉公所,曾培原今天請假未上班。

檢調調查,台泥嘉謙漁電共生二期工程位於義竹鄉龍蛟村草湖地區,共分A、B、C、D區,其中B區又分為B1區至B4區,亞力公司去年5月4日起,在未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及開工許可,就在B4區整地、施作基樁,已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曾男負責辦理農業用地作農用設施容許使用建造執照、使用執照審查作業,知道此事,未依規定勘查、舉報,去年12月間邀約工程建廠部主任到台南見面,曾男要求分包承攬嘉謙二期工程部分工程,隔年元月9日,兩人又見面,曾男向該名主任索要2萬到3萬元紅包、分包部分工程,作為護航嘉謙二期工程順利施工代價,主任與其他人商討後拒絕,以選舉過後再處理等搪塞。

曾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依曾男與建廠部主任的LINE截圖、錄音檔、義竹鄉公所、嘉義縣政府相關文書等證據,採信曾男自白,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要求賄賂及不正利益罪量刑,考量曾男未實際取得任何財務或犯罪所得,依規定減刑,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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