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民宅性侵心智缺陷女子 惡男判刑13年還要賠償150萬
黃男侵入民宅性侵心智缺陷女子,被判刑13年,還要賠償150萬元。(示意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黃姓男子見患有心智缺陷女子獨自在家,竟起色慾,持酒瓶侵入該女子住處威嚇被害人性侵得逞,黃男惡行被屏東地院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對心智缺陷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3年,還要賠償被害人及家屬150萬元,可上訴。
黃男明知隔壁鄰居為一對母女,女兒患有心智缺陷,長期由母親照料,黃男不但未加以扶助,反而圖謀不軌,去年某日,趁該女子母親外出,獨留女兒1人在家,竟起色慾,持酒瓶侵入該女子住處,作勢要毆打女子,令被害人心生畏懼,黃男無視被害人反抗,性侵被害人得逞,被害人母親返家後,得知女兒遭黃男侵犯,憤而報警。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黃男惡性重大,依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對心智缺陷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處13年徒刑,被害人母親並對黃男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衡量全案情狀,認為黃男應賠償被害人及其母親各100萬、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