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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北「天坑」案開庭 豐邑建設負責人不認罪喊「非常冤枉」

    新竹縣竹北「天坑」事件,新竹地院今(16日)上午臨時新增案件準備程序,對於檢方指控涉,豐邑建設黃姓代表負責人堅決反對教唆偽證等罪嫌。(記者廖雪茹攝)

    新竹縣竹北「天坑」事件,新竹地院今(16日)上午臨時新增案件準備程序,對於檢方指控涉,豐邑建設黃姓代表負責人堅決反對教唆偽證等罪嫌。(記者廖雪茹攝)

    2024/10/16 13:37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竹北「天坑」事件,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於7月起訴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官、商、技師共12人,分別依違反復工圖利等罪嫌建請新竹地院從重量刑且沒收不法所得2.5億元;法院今(16日)上午臨時新增案件準備程序,對於檢方指控涉,豐邑建設黃姓代表負責人堅決反對教唆偽證等罪嫌,當面否認有罪喊冤說「我真的是非常冤枉」,另兩名被告則是當庭認罪,請求宣告緩刑。

    新竹地院今上午9點半,針對此案被告黃姓公司負責人、李姓法務、及陳姓、洪姓兩名技師等4人召開案件準備程序庭,其中洪姓技師未到。

    審判長楊數盈詢問對於起訴內容有無意見,豐邑建設黃女回答「我真的沒有啊!我沒有參與。」否認檢方指控她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教唆偽證等罪嫌,接著委任律師回答有三點可佐證,第一被告無參與,僅掛名公司代表負責人及授權專業經理人,無犯罪行為參與;其次,沿用多處不符;第三,起訴書晦暗不明,依照刑事訴訟法主張黃女為共同正犯,檢方援引事證是什麼?

    黃女委任律師並回答,法務部分也不是黃女所長,黃女應該是基於愛護公司立場而勝任,在公司扮演激勵員工的角色。本案檢察官待證事實,列黃女為名譽負責人又是李姓法務的直屬主管;對於檢方指控黃女偽造所謂CCP契約,堅決反對。黃女是虔誠基督教徒,勸人為善,律己甚嚴,「對於可能違法,她自己感覺不對,不能做」,更不可能還去指使不實的偽證,不能因為黃作為負責人及法務主管即認定她有罪。

    該律師並表示,檢察官指控黃女曾傳訊息要部屬利用關係去疏通,這點應是李姓法務誤解或是傳話錯誤,黃女的「讓他去想辦法看怎麼處理」,意思是施工是工程部門的事,應由工程部門主管處理並非她負責,檢方不能因此而認定黃女有參與。

    李姓法務、陳姓技師本人都當庭認罪。李姓律師代為請求減輕或免除罪責,強調李身為法務提供諮詢,一時失慮,犯後後悔不已,也坦承犯行,請法官審酌其妻為急重度身障,請求從輕量刑,李姓法務會記取教訓不再犯,陳姓技師委任律師也向法官表示,陳坦承犯行,請求宣告緩刑。

    新竹地檢署於今年7月17日偵結起訴楊文科等12人涉嫌貪污等案件,指出豐邑機構偷工減料釀成天坑,嚴重危及民眾身家安全,楊文科等公務員背棄民眾所託、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官商勾結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2.5億餘元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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