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熊犬衝出咬傷鄰居 女飼主過失傷害遭判刑
比熊犬衝出咬傷鄰居,女飼主過失傷害遭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吳姓女子未將飼養的比熊犬適當管束,且未關好門,導致比熊衝出住處咬傷鄰居,新竹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將吳女判刑。
法官調查,39歲的吳女在新竹市住處飼養1隻比熊犬,係動物保護法所稱之飼主,依法負有防止其所飼養之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之法律上作為義務。
今年1月6日晚間7點多,吳女未善盡管理所飼養寵物之責,未將住處大門緊閉,亦未將比熊犬以繩或鍊圈等方式適當管束,導致當時與父母經過同樓層的曾女,被該犬隻突然衝出住處門外咬傷,致左側大腿受傷。
法官審酌吳女飼養犬隻,未將犬隻以鍊繩繫牢或為其他適當管控,並疏未注意將住處大門緊閉,致所飼養之比熊犬跑出大門而於住處外梯廳咬傷被害人,造成左側大腿咬傷,顯缺乏飼養犬隻正確觀念而危害他人身體安全,所為實有不該,然因雙方對於可接受之賠償金額無共識,而未能調解成立,最後依過失傷害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