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報導涉貪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求償20萬吞敗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不滿新聞報導市府科長涉貪新聞牽扯到他,決定求償20萬元;被士林地院判敗訴。(資料照,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不滿聯合報兩名記者今年3月報導他任內的新竹市衛生局科長涉貪,刻意以聳動標題牽扯他,決定連帶求償20萬元並要求公開刊登啟事。士林地院認定案件確實發生在其擔任市長時期,況報導有市府主動發現不法報請廉政署偵辦等相關回應,難認林智堅名譽遭貶損,判決敗訴;可上訴。
林智堅主張,今年3月間,聯合報兩名記者以標題「獨/新竹市府驚傳檢廉搜索 林智堅時期衛生局前科長涉貪遭聲押」發即時新聞,描述新竹市府在他擔任市長期間疑涉貪污。
他認為,該報導無視他早已卸任,且涉貪人員目前仍為新竹市政府公務員、並未解職,兩名記者卻刻意以聳動標題牽扯他,也未在刊出前向他求證,更導致讀者對他多所誤解、謾罵,已嚴重損壞名譽,決定對兩名記者連帶求償20萬元,並要求於聯合報全國版頭版公開刊登啟事1日。
兩名記者解釋,他們報導前有先向新竹地檢署、新竹地院、新竹市衛生局求證,況林智堅任職市長期間為2014年至2022年,科長則於2017年至2021年間涉貪,確實是在林擔任市長任內;再者,報導內容攸關公供利益,故否認賠償責任。
士院說明,即便該篇報導刊登時已由高虹安擔任市長(高另因涉貪停職中),然科長涉貪案件確實發生在林智堅擔任市長時期,況報導有包括新竹市府主動發現不法而報請廉政署指揮偵辦的相關回應,故難認林的名譽遭到貶損。
士院也指,林智堅提出PTT網友對他的評論,屬網友自行衍生的解讀,不能把責任歸咎給兩名記者,決定判林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