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11/30起納管 桃警提醒民眾配合掛牌並投保強制險
警方持續加強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違規取締。(警方提供)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原稱為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30日起將正式納管,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長李維振提醒,所有微電車的車主,都須在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險,否則11月30日起就不能合法上路,一旦被取締,將因未依規定掛牌被開罰1200元到3600元。
因微電車是許多外籍勞工喜愛的代步工具,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已針對工業區內公司行號加強宣導,除要求外籍勞工配合申請微電車掛牌,也同步檢查外籍勞工的微電車是否擅自改裝;另針對本國籍民眾,警方則已舉辦社區座談會、社團聚會、學校宣導等169場次宣導活動。
李維振說,微電車納管後,車主若未掛牌,一旦遇上警方取締,將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之1條規定,最高挨罰3600元,並禁止行駛,屬審驗合格的微電車會被移置保管、未經審驗合格則將被沒收;配合修法納管微電車政策,警方也持續加強微電車違規取締,今年1月到9月底已取締2903件。
李維振提醒,民眾若騎微電車酒駕上路,拒測會挨罰4800元,而酒測值為0.15MG/L到0.24MG/L,將處以1200元到2400元罰鍰,若達0.25MG/L以上或發生嚴重事故,則須面對公共危險罪責;民眾騎微電車,原來因不用駕照、不須繳稅而輕忽法規的心態,應及早調整,11月30日納管後,才能避免挨罰而瘦了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