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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握女部屬手「取暖」涉性騷 前駐泰代表莊碩漢撤職、罰款30萬

    懲戒法院判莊碩漢撤職、停止任用2年,並罰款30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懲戒法院判莊碩漢撤職、停止任用2年,並罰款30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2024/10/07 11:0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駐泰國代表莊碩漢2022年間涉性騷擾,違反女部屬意願要求握手、暖手,甚至要求至房間修改致詞稿,被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判撤職、停止任用2年,並罰款30萬元,可上訴。

    莊碩漢被控於2022年12月3日至6日出差執行公務期間,基於長官部屬上下權力不對等關係,違反女部屬乙女意願,握乙女之手,當手部回暖後,對乙女握手仍持續約15至20分鐘,更至要求乙女至其房間討論修改致詞稿等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為。

    監察院調查指出,莊碩漢否認性騷擾行為,僅承認曾因手冷,尋求乙女握手暖手、要求乙女至其房間修改致詞稿等行為。不過,乙女對莊的行為感到害怕、不舒服及被冒犯,人格尊嚴已受到侵犯或干擾,但礙於其權勢不敢伸張。調查院認為莊行為違反性別自主分際,疑涉性騷擾,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聲譽及形象,情節重大,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認定莊碩漢行為有損官箴,也戕害政府機關形象,有懲戒必要,判決撤職、停止任用2年,併罰款30萬元;可上訴懲戒法院第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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