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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情人PO文貶前男友 還破壞機車、鞋櫃洩憤被判刑

基隆地院依加重誹謗、毀損罪,判處蕭女拘役7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依加重誹謗、毀損罪,判處蕭女拘役7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2024/10/01 12:4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蕭姓女子與前男友分手後心生不滿,認為對方偷吃才造成感情破裂,竟從前年11月起,陸續在臉書上PO攻擊前男友,更與前男友同居女性友人的機車及鞋櫃洩憤。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加重誹謗、毀損罪,判處蕭女拘役7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檢警調查,蕭女與前男友分手後,先後在臉書上PO「最重要的一點那天一起玩3P,好刺激」、「偷吃的男人一輩子都改變不了的」等內容,公開於眾,讓其前男友心生畏怖,影響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

蕭女更跑到前男友及其同居女性友人住處破壞門口的3只鞋櫃,另將女方的機車推倒,造成車殼受損、剎車故障。檢察官偵訊時,蕭女坦承有破壞鞋櫃、推倒機車,且有在臉書上PO文辱罵前男友。檢方將蕭女起訴。

法官審視相關卷證,認定蕭女因無法控制自身情緒及言行,對前男友做出騷擾及損害名譽行為,應從重以加重毀謗罪論處;另毀損物品部分,則應予責難。

法官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及犯行動機、手段及目的等情狀,依加重毀謗罪處她拘役40日,另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40日,應執行拘役75日,得易科罰金7萬5千元,緩刑2年;另須向指定之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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