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艾菲前男友林冠百掏空案波及 謝國樑告林楚茵敗訴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2022年9月26日召開記者會,「踢爆謝國樑涉洗錢?從天而降的320萬美金」,右起時任立委林靜儀、羅致政、立委林楚茵、基隆市議員張顥瀚。(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袁艾菲的前男友、德信證券時任董事長林冠百,為了償還私人債務,假借虛偽收購等方式掏空德信資產1億多元,今天被台北地院判刑4年2月、沒收5967萬餘元,此案還爆出案外案,扯到目前正面臨罷免風暴的基隆市長謝國樑!
因為立委林楚茵2022年爆料謝國樑就是林冠百的「私人債務」債主,質疑謝國樑借款320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元)、台幣300萬元給林冠百涉及洗錢,謝國樑狀告林楚茵求償300萬元,台北地院去年8月判謝國樑敗訴,未上訴而確定。
北檢2022年8月起訴指出,林冠百為償還他向金星國際借的320萬美元、向私人欠債300萬元台幣等,總計近億元,與德信子公司的德信冠群創業投資董事長吳昌陽、知名服飾品牌「獨身貴族」總經理馮冠皓合謀以虛偽收購方式,掏空德信證券、德信創投資產;獨身貴族、伸地公司告發,德信證券、德信創投提出告訴,北檢前年8月起訴林冠百等3人,台北地院今判3人各2年至4年2月有期徒刑。
起訴時機正逢2022年縣市長等九合一選舉期間,林楚茵質疑當時的基隆市長候選人謝國樑,除了以私人名義借300萬元給林冠百,還以謝經營的金星國際公司借320萬美元給林冠百,林楚茵質問,金星公司的資本額僅有台幣700萬元,卻能借320萬美元給涉嫌掏空的林冠百,是否涉及洗錢,呼籲謝國樑說明。
當時身兼民進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的林楚茵並指出,依據公司法第15條規定,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40%,代表金星國際在6年內必須要暴賺35倍,才有可能借出320萬美元,質疑謝國樑是否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
謝國樑認為,林楚茵未善盡查證義務,就不實陳述並在臉書發文,侵害他的名譽權,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林楚茵賠償300萬元、移除臉書貼文,並於3大報刊登判決書全文。
北院法官審理後,去年8月判決認定,謝國樑當時登記參選基隆市長,應受外界監督人格、品行、操守、私德,市長候選人的操守如何、借款是否合法且正當,與公益息息相關,應以最大容忍接受公眾檢視。
判決指出,林楚茵並非檢調機關,查證方法有限,無法調取資金來源、流向、證人證詞等證據,不宜賦予過重的查證義務,林楚茵有相當確信而表達意見,對可受公評之事表達意見,判謝國樑敗訴,未上訴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