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婦人遭投資詐騙36萬 擔心家人責罵跨縣市報案
大甲警方將車手壓制逮捕。(圖由警方提供)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苗栗縣三義鄉一名54歲林女日前因假投資遭詐騙損失36萬元,為了挽回損失,又向親友借了200萬元加碼投資被勸阻後才驚覺遭詐騙,擔心被家人責罵,捨近求遠,跨區到大甲分局后里分駐所報案,警方調查偵辦,昨日將2名車手誘捕到案。
林姓指稱,遭到投資詐騙損失36萬元,因為該詐騙集團理專還不斷要求再加碼投資以獲得更高額的報酬,所以才向親戚借了200萬元準備要加碼投資,所幸林女這位親戚機警,提醒她可能是陷入詐騙集的圈套中,務必小心求證,這時候林女才恍然大悟,但是因為先前已經損失了36萬元,如果被家人知道的話會被罵慘,因此不敢在苗栗當地警察局報案,才輾轉來到大甲分局報案求助。員警知悉後,指導林女將計就計,約車手出面在苗栗某超商見面取款,專案小組並在現場埋伏、監控,當詐騙車手出現時,警方當場逮捕27歲車手楊男,及21歲監控手李男,並從兩人身上查獲偽造存款收據、手機、工作證等證物。
楊男到案後稱,是在網路求職後加入群組並依指示赴現場收錢再交付給同行的李男;李男稱也是在網路應徵求職後加入群組並擔任監控手,負責監控另名車手是否依指示收取贓款,防止黑吃黑的情形發生,若一切順利再將贓款交給上游,惟辯稱不知上手身分及聯絡方式,全案經調查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大甲分局長謝建國呼籲,陌生人不會教你賺錢,任何高獲利、低風險的投資項目都可能是詐騙陷阱,任何協助詐騙集團進行非法活動者,無論是否直接參與詐騙,均屬違法行為,將依法嚴懲,車手若被查獲將面臨刑事責任,情節重大者更可能涉及洗錢罪刑,若接收到不明工作邀約或被要求提領可疑款項,應立即拒絕並通報警方,以免成為詐騙犯罪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