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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糾正海巡登艇查27分鐘仍讓朱國榮逃掉 海巡署:加強多元複式監控

監院糾正海巡登艇查27分鐘仍讓朱國榮逃掉,海巡署表示未來加強多元複式監控。(記者姚岳宏攝)

監院糾正海巡登艇查27分鐘仍讓朱國榮逃掉,海巡署表示未來加強多元複式監控。(記者姚岳宏攝)

2024/09/24 12:50

〔記者姚岳宏/台北報導〕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涉犯掏空、炒股等罪,去年9月趁「海葵颱風」來襲期間,躲在遊艇潛逃出境,監察院認海巡人員當時曾登艇搜查27分鐘,卻未發現可疑跡象而放行,執法疏失重大提出糾正,不過海巡署表示,依規定該船屬「甲類對象」,法規上被要求應以柔性方式安檢,已與司法院等單位討論,未來針對外逃通緝犯,將增加電子等多元複式監控,以即時啟動防逃機制。

海巡署說明,朱國榮因案交保,去年9月7日下午3時向轄區派出所報到後,當日晚間逃往安平漁港,藏匿在遊艇「TOPSPEED」船艙內潛逃出境,警察機關於同月12日通報台灣高等法院,並於9月28日發布通緝。

海巡署指出,依海岸巡防法第4條規定,海巡人員不得在無正當理由、認有違法之虞,即全面進行高密度查艙檢查。「T」船因無明顯違法跡象、未曾因違反走私、非法入出國等受刑事或行政罰處分,依「海岸巡防機關執行台灣地區漁船及遊艇安全檢查作業規定」,評鑑分類為「甲類對象」,應以柔性方式實施檢查。

海巡署說,南部分署安檢人員於年9月7日夜間,按「海岸巡防機關實施檢查注意要點」規定,檢查船艙及確認人員身分後,未發現可疑不法事證,全程費時27分鐘,始依規定放行「T」船出港。

海巡署強調,為降低對社會的衝擊,海委會本月18日拜會司法院,雙方就監控作法及資料傳輸等議題交換意見,並就目前外逃通緝犯262人(經濟犯計227人、占86.6%),討論重大經濟犯輔以多元複式監控之可行性。

海巡署亦透過「行政院查緝走私偷渡聯繫會報」等時機,研議提高檢舉獎金等措施,鼓勵民眾提供線索;另將協調主管機關研提刑法修正案,增列「棄保潛逃罪」,防止潛逃事件再生,確保海域及海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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