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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恩替議員候選人賄選 1家3口逾200歲改判免囚

    陳姓1家3口為報恩,替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被高雄高分院從輕發落,改判免囚。(記者鮑建信攝)

    陳姓1家3口為報恩,替市議員候選人賄選,被高雄高分院從輕發落,改判免囚。(記者鮑建信攝)

    2024/09/23 20:3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年底高雄市議員選舉期間,陳姓夫婦和女兒,1家3口年齡超過200歲,為報恩被控替黃姓候選人買票,被依違反選罷法判處判處3年2月至3年4月不等徒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被告等改口認罪,從輕處1年10月至2年徒刑,均宣告緩刑。

    檢方指出,2022年10月22日,陳姓夫婦為感謝黃姓市議員候選人替兒子找工作,涉嫌與女兒共謀,假藉擔任「社區關懷據點活動」志工的機會,承租遊覽車邀約謝姓選民等人,參與黃競選總部成立大會後,轉往屏東招待吃海鮮,並要求投票支持黃,總共消費27000元。

    高雄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處陳姓夫婦各有期徒刑3年4月,女兒則處徒刑3年2月,陳等家人不服上訴,要求從輕量刑。

    高雄高分院考量陳姓夫婦為報恩才賄選,以及陳夫有重聽、心臟病,陳妻則罹癌開刀,年齡分別74和73歲,女兒則54歲,改處陳姓夫婦各處徒刑2年,女兒處1年10月,宣告緩刑4或5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3人並支付國庫共28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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