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侵占561萬保時捷 打悲情牌求輕判被打臉
某車業公司邵姓實際負責人,涉嫌侵占上百萬元保時捷,被高雄高分院判刑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某車業公司邵姓實際負責人,涉嫌侵占承租的561萬元保時捷後,被地院判處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他以妻子中風、父親和胞妹身障等理由,上訴求輕判,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並定讞。
判決書指出,2020年10月底,邵男以公司名義,向日盛公司承租市價561萬元保時捷,約定租期為2020年11月起至2025年11月止,每月租金9萬元、共分為60期,並由其妻(不起訴處分)即公司登記負責人出面簽約。
不過,邵男匯款履約保證金138萬元予日盛公司後,由其妻(不起訴處分)簽收點交車輛。不料,邵取得保時捷後質押予林姓、蔡姓等人,借貸150萬至170萬元不等。
高雄地院依侵占罪,判處邵男有期徒刑半年,他上訴指出,與告訴人達成分期付款協議,現已陸續支付和解金。又說,其妻中風,父親和胞妹均為殘障人士,生活起居均靠承擔,要求從輕發落。
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邵男所提狀況,原審均已審酌,駁回上訴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