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20日下午3時宣判 開放民眾旁聽32席
憲法法庭今訂9月20日下午3時宣布死刑釋憲判決結果。(資料照)
〔中央社〕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將於9月20日下午3時於司法院憲法法庭宣判,並開放民眾旁聽32席及網路直播。
司法院指出,憲法法庭席位共64席,開放民眾旁聽32席。民眾要請領旁聽證者,可持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辦識身分的證件,於9月20日下午2時15分起至2時45分到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1樓入口處,依排隊先後填載旁聽證領取表並查驗身分證件後核發,額滿為止。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於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當天辯論終結。
依據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經言詞辯論案件,其裁判應於言詞辯論終結後3個月內宣示;必要時,得延長2個月。憲法法庭於7月12日公告,死刑釋憲案依憲法訴訟法第26條第2項後段規定,延長宣示判決期間。
憲法法庭於9月16日公告,憲法法庭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904052號聲請人王信福聲請案及相關併案等,定於9月20日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