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航特男學員涉偷窺女同袍如廁 靠鏡子上驗出DNA判罪
李姓軍職男學員被控涉利用女廁間下方空隙,伸鏡子進入廁所想偷窺女同袍如廁的隱私舉動。廁所示意圖,非案發地。(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指部一名李姓男學員,被控於今年1月初到模擬機大樓2樓洽公時,涉拿鏡子偷窺女同袍如廁。女軍人瞧看廁間下方空隙有鏡子伸入、嚇得尖叫,其他同僚見李員從女廁方向衝出來,攔人留置。李否認偷窺,但附近休息室找到一面疑遭棄置的鏡子,送鑑定發現其上DNA與李員相符,台南地院調查認定李是偷窺者、依妨害秘密罪判他5月徒刑。
判決指出,2024年1月3日下午近2點許,25歲的李員到航特部模擬機大樓2樓洽公等候時,見一名女同袍進入女廁如廁。他涉潛入女廁、拿鏡子伸進廁間隔板下方空隙處,想透過反射影像偷看女方如廁,廁所內的受害女發現有鏡子伸進來,嚇得驚聲尖叫。
2樓女廁外的模擬機組辦公室郭姓組長與廖姓、張姓2位教官聽到尖叫聲、都跑出辦公室查看。廖教官說,看到李員從女廁方向衝過來,又突然轉身往回走,其後郭組長與受害女軍人都走出來,沒有其他人,李員被留置接受調查。接著,廁所附近休息室內發現一面鏡子,其他人沒有摸過,由憲兵隊人員採證帶回送驗,鑑定發現鏡子上的DNA型別與李員相符,認定李員是偷窺者。
訊時,李員否認偷窺,並說他那時在2樓上廁所,有聽到尖叫聲,在走廊遇到模擬機組教官,之後被留在休息室,他並辯說是教官要尋找,他才會摸到鏡子。
受害女軍人證稱,當時李員曾趁亂走進休息室,有看到李丟東西的動作,後來廖教官說在休息室冰箱、折疊椅旁縫隙折疊椅下發現一面鏡子。法官研判鏡子恐是李員心虛丟棄的,且當時其他到場軍人沒有人去摸過鏡子,也無人指示李員去拿鏡子。
另,郭組長證說,李員在休息室站的位置距鏡子較遠,若刻意去碰要走好幾步路;李員也自承說教官在休息室發現鏡子時,他是在離鏡子比較遠的地方。法官認為,在休息室查扣鏡子時,李員並未觸摸鏡子;李辯稱尋獲過程碰觸鏡子,說法並不合理,考量李是大學畢業的軍職身分,竟偷窺女同袍如廁,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過之心,也未與女同袍和解、取得原諒,態度欠佳,因此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陸軍航特部李姓男軍學員涉拿鏡子想偷窺女同袍如廁情形,台南地院法官判他5月徒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