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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里長候選人馬路拜票被嗆「選懶X」 阿婆不識字判無罪

    高雄一名國小沒畢業的阿婆「不識字」去鬧場罵人,法官判無罪。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一名國小沒畢業的阿婆「不識字」去鬧場罵人,法官判無罪。示意圖。(資料照)

    2024/09/13 11:2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李姓男子登記參選高市前鎮區某里長,他在馬路上拜票時,被77歲林姓老婦人干擾鬧場,在旁破口大罵髒話,李男落選後氣不過提告公然侮辱罪,但法官認為林婦只有國小肄業學歷,加上觀察她罵人的整體脈絡,認定是言談習慣性混雜粗鄙髒話作為發語詞或感嘆詞,因此不構成犯罪,判林婦無罪。

    判決指出,2022年11月19日晚間7點多,登記參加里長選舉的李姓男子把握最後與選民接觸的機會,帶著團隊在大馬路上拜票,住在附近出門倒垃圾的林姓老婦人,因本身支持另名里長候選人,她看到李男正在拉票,於是兩度跑去鬧場,並在現場大喊「選懶X、沒路用、袂X幹、遷戶口要來選,跑路來的、那個沒用啦,別里遷來的」。

    最後選舉結果出爐,李男落選,於是提告林姓婦人公然侮辱罪;高雄地院審理時,林婦說自己不認識字,只是想幫人助選,才會把李男是從外地遷戶口來參選的事說出來,不是故意要罵人。

    法官認為,林婦用詞雖然粗鄙、帶有罵人意涵,但綜觀林婦罵人的整體脈絡,認定是言談習慣性混雜粗鄙髒話作為發語詞或感嘆詞,加上林婦只有國小肄業學歷,她自稱不識字,因此難以認定直接貶損李男的社會名譽或人格,並無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因此判林婦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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