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小隊長違法查個資被判刑 警方:依程序懲處
苗栗縣警察局(見圖)1名小隊長違法查個資被判刑。(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一名廖姓小隊長,受友人之託查詢一名女子的前科資料,之後將相關訊息告知與該名女子有訴訟糾紛的吳姓友人,後來事情敗露,廖姓小隊長被警方、廉政署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罪移送,近期遭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並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廖姓小隊長服務的警分局今天表示,將會依程序懲處。
警方表示,該小隊長因獲判緩刑5年,不須免職,後續是否停職或調整職務等將等收到判決書後依程序懲處。警方也提及,該小隊長離屆齡退休不遠,案發前已經曾表達退休意願,若該名小隊退休仍可領取退休金。
該廖姓小隊長友人因與一名女子發生訴訟糾紛,廖姓小隊長受託後,在辦公處所登錄公務電腦查詢女子前科資料,並透過社群軟體語音訊息告知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