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網路「釣魚」查犯罪 釣到2把鯊魚劍
賴姓女子在臉書販售2把鯊魚劍被員警「釣魚」揪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賴姓女子整理家中舊物時,發現有2把朋友送的鯊魚劍放在家中10幾年沒用過,她透過臉書販售,結果被員警「釣魚」約出面交,當場被逮;高雄地院審理時,賴女坦承犯行,法官查出鯊魚劍是用一級保育類鈍鋸鰩的鼻鋸所製成,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從事神佛文創商品的賴姓女子,去年7月18日透過臉書經營的「神佛文創商品」帳號,公開販售2把鯊魚劍,員警網路巡羅時發現,偽裝成買家與賴女接洽,雙方約定以5萬3千元價格進行交易,員警順勢約出賴女面交,當賴女拿鯊魚劍抵達時,員警立即出示身分,當場將賴女逮捕。
高雄地院審理時,賴女坦承犯行,辯稱兩把鯊魚劍是友人10年前所贈送,當時並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也沒有確認過真偽,她知道鋸鰩鼻鋸是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不能販賣,她只是為了清理家中物品所以上網販賣,在貼文中寫「正鯊魚劍」也只是為了吸引買家購買。
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鯊魚劍是用一級保育類鈍鋸鰩的鼻鋸所製成,但考量賴女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還要扶養老父親,因此輕判她緩刑2年,但須向公庫支付2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課程4場次,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