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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元也要貪!台中戶籍員私吞規費6萬犯250罪遭起訴

台中潭子戶政事務所方姓戶籍員,涉嫌私吞民眾申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的規費,近日遭台中地檢署起訴。(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潭子戶政事務所方姓戶籍員,涉嫌私吞民眾申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的規費,近日遭台中地檢署起訴。(記者陳建志攝)

2024/09/11 19:27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60多歲方姓戶籍員,涉嫌從前年1月起,趁著幫民眾申請戶籍謄本、印鑑證明時,不報或短報申請件數,私吞每筆10至20元的行政規費,總共250罪(以1日犯行計算1罪),不法所得達6萬515元,台中地檢署接獲檢舉,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等單位偵辦近日偵結,將方姓戶籍員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偽造文書提起公訴。

台中地檢署日前接獲情資,指潭子戶政所方姓資深戶籍員,疑似利用經辦業務從中侵占民眾繳付的行政規費,未核實繳庫而中飽私囊。立即指派吳昇峰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將方男帶回偵辦。

檢方調查後發現,方男從2022年1月起至2023年3月止,受理民眾申請核發戶籍謄本、印鑑證明等事項而登入戶政資訊系統列印民眾申請的文件後,未依程序存檔入案,或登載不實申請張數,使戶政資訊系統查無或低報民眾申請案件應付金額,進而於每日結算時將所收未列帳的行政規費侵占己有,每筆侵占金額10至20元不等,侵占金額共6萬515元,以1日犯行計算1罪,合計250罪。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後近日偵結,將方男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宣告沒收犯罪所得新臺幣6萬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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