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姿不良勸不聽!國中棒球隊總教練揮5拳 把球員打成腦震盪
國中棒球隊總教練抓狂,揮拳把球員打成腦震盪,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前新竹縣立關西國中棒球隊郭姓總教練與隊員用餐時,見14歲隊員小明(化名)坐姿不良屢勸不聽,竟揮拳將小明打成腦震盪,還辱罵三字經,新竹地院認為這顯屬不當管教,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刑。
法官調查,新竹縣立關西國中棒球隊郭姓總教練(現已離職),去年1月31日晚間6時許與14歲少年小明等40餘名棒球隊隊員,在關西國中棒球隊餐廳用餐,郭男因小明坐姿不良屢勸不聽,竟徒手陸續毆擊頭部共5下,致小明頭部鈍挫傷、頭部外傷腦震盪、左後腦部鈍挫傷等傷害,並辱罵三字經。
案經家長提告,法官認為被告身為關西國中棒球隊總教練,言行舉止均為學子表率,其本應恪盡職責,愛護及關照尚屬稚齡之球隊成員,並循理性平和之方式悉心教導,卻未能以適當手段管教,任意對少年施暴及出言辱罵,不法侵害少年身體法益,且貶損其名譽及社會評價,造成告訴人少年身心受創,犯罪情節實非輕微。
然而案發後郭男於審理程序已坦承全部犯行,且與少年、家長調解成立,並當庭履行調解條件完畢,少年與家長亦具狀表明撤回本案告訴。
法官審酌被告從事國中棒球隊總教練,係為人師表教育工作,縱球隊隊員有屢勸不聽偏差行為,然基於對未成年學生教導責任,應以規勸或口頭告誡等適當方法導正,然而郭男竟捨此不為,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徒手毆擊少年頭部,力道之大,甚且造成少年腦震盪,又出言辱罵,顯屬違法不當管教行為,也有害於基層棒球從業人員形象,所為實值譴責。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少年與家長調解成立且已賠償完畢,態度尚可,目前研究所在學中,因本案遭停聘半年後復職,目前經調任體育場行政工作,小明家長也說「基本上這教練算非常用心,對學生也很好,我兒子還會問說教練何時回來,原本想說教練打人不對,但他是出於用心」等語,可見被告應無凌虐未成年人之惡性或暴力傾向。最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刑3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