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飛機上使用電子煙 嘉檢聲請簡易判決
林姓男子在飛機上使用電子菸,嘉檢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35歲林姓男子於今年8月搭乘立榮航空班機自澎湖機場飛往嘉義水上機場航行途中,在班機座位上使用電子煙,經空服員勸阻不聽,由於電子煙是干擾飛航物品,經報警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偵結,今天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將林男向嘉義地院聲請簡易判決。
簡易判決書指出,林男今年8月14日下午3時許,搭立榮航空航班自澎湖機場飛往嘉義水上機場,航行途中在座位上使用電子煙,而航空公司規定飛行途中全程禁用電子煙,否則可能干擾飛機電子儀器。
林男不聽空服員勸阻制止,航班抵達水上機場後,警方到場逮捕林男,查扣電子煙主機、電子煙彈等,警訊後依涉違反民航法「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規定移送法辦。
林男雖坦承犯行,因另涉詐欺等案件,經彰化地檢署提起公訴,該案尚在彰化地院審理中,嘉檢檢察官認定林男所涉本案不宜緩起訴,請法院以簡易判決對林男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