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沈慶京、吳順民、彭振聲均提抗告 柯文哲最快今提出
在押柯文哲最快今提抗告。(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京華城弊案延燒,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應的助理吳順民,以及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分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行收賄或圖利等罪,且有串證之虞,均被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昨(5)日沈、吳、彭均透過律師提告抗狀、應尚未提;至於柯今天上午經「律見」,最快今天下午提出抗告狀。
應曉薇、沈慶京與吳順民,於上月30日被北院法官透過裁定指,應前年向沈慶京收受至少4740萬元賄款,護航京華城新建大樓放寬容積率,且兩人得知檢廉即將行動,分別想從機場或住家逃生梯逃離;吳則身兼應曉薇團隊助理與威京子公司的顧問,領威京集團的薪水,卻以應曉薇團隊助理的身分於京華城案出席會議或提出意見,與應曉薇一同施壓公務員,有犯意聯絡,決定對應、沈、吳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再於本月1日對柯文哲開羈押庭,庭後裁定指負責偵辦的台北地檢署未釋明柯的「犯罪嫌疑重大」要件,也無法證明在都委會研議放寬容積率過程中,「柯是否明知是違法而指示」,2日凌晨裁定柯無保請回。
然同樣在1日被聲押禁見的彭振聲,北院以裁定指全案所涉圖利與賄賂金額龐大,且彭與同案已被收押應曉薇、沈慶京兩人均否認犯行,為防串滅證,羈押禁見。
後來北檢不服北院放走柯文哲、彭振聲也不滿自己被押,雙雙提起抗告。經高院審理,認定柯「積極介入京華城案」,裁定撤銷柯的無保請回,4日發回北院更裁;彭因未於抗告狀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法院故暫未做出裁定。
北院5日就柯文哲二度開羈押庭後,透過裁定指柯涉嫌讓沈慶京從中不法獲利200多億元,且明知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涉及圖利罪且有串證之虞,裁定柯羈押禁見。同日,沈慶京、吳順民提起抗告,彭振聲經律師赴台北看守所律見後,下午已將抗告案補正資料送達高院;沈、吳、彭是否確定羈押禁見,由高院審理中。